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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審訊第四日】


獨媒報導 | 2024.01.02

  • 控方開案陳詞:黎智英為「主腦」 國安法生效前已著手聯絡及會面外國官員
  • 控方指黎智英與李柱銘晤佩洛西 多次受訪稱需要外國向中國施壓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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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4日審訊。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上月裁定煽動刊物罪無逾時檢控後,黎今早庭上答辯,否認3項控罪。之後控方讀出開案陳詞,指黎智英是本案「主腦」,對《蘋果日報》的運作有完全的控制權,他曾指示下屬開設英文版,以圖尋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官員。控方又指黎在《國安法》生效之前,已開始與不同的外國官員及非政府組織人士聯絡、會面,尋求實施制裁、封鎖及敵對行動,至今共有42名中國及香港特區官員被制裁。

76歲的黎智英身穿白色恤衫、藍色西裝褸,由數名懲教人員帶往被告欄應訊,他面帶笑容、神情愉悅地與妻子及兒女打招呼。

image02 ▲ 黎妻 李韻琴

黎否認一項發布煽動刊物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另一項勾結外力罪則存檔法庭

在上月開審首天,辯方爭議串謀煽動刊物罪逾時檢控,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後,裁定法庭在檢控期限屆滿10日之前收到控方通知擬加控罪,所以認為不存在逾時檢控的情況,因此駁回辯方申請,換言之控方就煽動刊物罪的檢控仍然有效。今天辯方向法庭申請釐清相關裁決,指稱控罪時段應縮短至10日,即2021年6月14至24日,惟3名法官認為辯方是提出新理據並意圖重啟爭議,最終拒絕申請。

接著4名被告在庭上答辯。黎智英否認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派出一名代表,該人士代表3間公司同樣否認上述兩罪。

黎亦否認另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另面對的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方則申請存檔於法庭,獲法庭批准。

控方形容黎為「激進的政治人物」 是案中主腦

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作開案陳詞,指本案關於一名「激進的政治人物」,激起市民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憎恨,以及勾結外國勢力以對中國及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封鎖及敵對行動,危害國家安全。

控方指,黎智英是3項控罪的主腦,並與政治倡議團體「Stand with Hong Kong, Fight for Freedom」一同串謀犯案。在案發時期,《蘋果日報》一共發布了161篇具煽動性文章,其中31篇在2020年7月1日《國安法》實施之後發布。

控方指稱,早在《國安法》於2020年7月生效之前,黎智英已開始支持或提出請求外國勢力向中央及特區政府實施制裁或封鎖。據《蘋果日報》報導,黎智英於2019年7月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及美國參議員等人會面,討論《逃犯條例》修訂,當黎被問到美國可以做什麼時,黎曾提出制裁中國及香港官員,讓他們知道有何後果。控方指,上述顯示《蘋果日報》被利用作為平台提倡制裁。

控方指黎智英與多名外籍人士聯絡 導致42名中港官員受制裁

控方又指,從2020年7月1日《國安法》實施起,至2021年2月15日陳梓華被拘捕,黎與 Mark Simon 和陳梓華等人一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控方在庭上屏幕展示人物關係圖,其中 Mark Simon 是黎智英的私人助理,二人均在 WhatsApp 群組「DC Dems」及 Signal 群組「Jimmy Mark」。其他涉案人士包括前美國陸軍上將 Jack Keane、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 Paul Wolfowitz、前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香港監察」創辦人 Benedict Rogers 及「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行政總監 Luke de Pulford 等,控方指部份人加入上述兩個通訊群組,亦會與黎智英「一對一」聯絡及電郵。

控方指,事實上不同的制裁措施的確有實施,至今共有42名中國及香港特區官員被制裁,審訊期間將會傳召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教授王貴國就此作供。

控方指擬傳召4名前蘋果高層出庭作供 其中3名為同案被告

就煽動刊物和涉及蘋果高層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控方將會依賴同案被告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以及未被起訴的前營運總監兼行政總裁周達權的證供,以證明串謀犯罪協議的存在,以及相關串謀協議乃源自黎智英的指示。

控方邀請法庭考慮相關串謀是持續性的,亦邀請法庭考慮黎智英在2020年5月開設了個人 Twitter 帳戶,作為顯示意圖的「外顯行為(Overt act)」。此外,控方依賴22篇黎智英個人專欄「成敗樂一笑」的評論文章、一段訪問影片,以及24段網上直播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影片,題為「Live Q&A with Jimmy Lai」。控方亦會依賴黎智英接受外國傳媒訪問及 Twitter 帖文。

控方:黎智英指示開設英文版 以圖尋求外力制裁

控方指,《蘋果日報》於1995年1月根據《本地報刊註冊條例》註冊,直至2021年6月24日停運之前,《蘋果日報》一直是香港廣泛流通的報紙,無論實體報紙還是網站均有影響力。《蘋果》亦開設社交媒體包括 Facebook、Twitter 和 YouTube 。

2020年5月25日,黎智英指示《蘋果》開設英文版,以圖尋求外力向中央及香港政府實施制裁,並發布了一篇文章題為「打國際線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

控方提及社長與總編輯等各人角色 黎智英對《蘋果》運作有「完全控制權」

就各人在案中角色,控方指黎智英為串謀犯罪的主腦,對《蘋果日報》的運作有完全的控制權,他會向編輯發出指示以執行日常運作。

張劍虹於案發時為《蘋果日報》社長,負責公司的整體運作,以及報紙的出版及發行。陳沛敏則是副社長,是實體報紙日常運作的決策人,亦撰寫評論文章,刊於專欄「堆填生活」。羅偉光是《蘋果日報》的總編輯,負責編輯工作及擔任《蘋果》網上平台的決策人。而林文宗是執行總編輯。

image03 ▲ 張劍虹

馮偉光是英文版網站的編輯,並會以筆名「盧峯」撰寫評論文章。楊清奇是《蘋果日報》的主筆,負責撰寫社論,以及尋找適合的時評作者供稿。楊自己亦以筆名「李平」撰寫評論文章。

控方指,黎智英作為「飯盒會」的主席,平日會與陳沛敏、張劍虹、羅偉光、林文宗及楊清奇一同討論《蘋果日報》及其網上平台的編採方向。黎亦撰寫評論文章,刊於其專欄「成敗樂一笑」。

控方指Simon Lee於海外管理黎的Twitter帳戶

至於利世民(Simon Lee)則負責管理黎智英的Twitter 帳戶,黎的帳戶於2020年5月發布首則帖文,但《國安法》生效後,利已經停止管理黎的帳戶,直至他離港後再次恢復相關工作。

周達權案發時則為《蘋果日報》的營運總監,亦是壹傳媒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的財務總裁。

審訊不設陪審團,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審理。

黎的律師團隊包括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和大律師 Marc Corlett、關文渭、黃雅斌、董皓哲及李峰琦。3間蘋果日報公司清盤人由大律師王國豪代表。

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吳加悅及陳穎琛等代表。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則坐在律政司團隊後排。

同案8名被告: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副社長陳沛敏、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英文主筆馮偉光、前主筆楊清奇、李宇軒和陳梓華,早前已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現正還柙,等待黎智英審訊完畢後判刑。

image04 ▲ 林文宗(左)、陳沛敏(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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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4日審訊。控方早上開始作開案陳詞,指黎智英掌控《蘋果日報》的運作,為案中主腦,並且在《國安法》實施之前便著手聯絡外國官員。下午控方在庭上展示時任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 Twitter 截圖,顯示黎於2019年10月曾聯同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一同見面。庭上播放多段黎智英接受採訪的片段,他提及香港反修例是「最後一戰」,非常需要「外國勢力」的支持,以改變中國乃至世界,又促請美國向中國實施制裁,「我相信特朗普是一個守信用的人」。控方亦展示黎與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的對話,二人曾討論制裁名單,並提及「賣港賊」字眼。

控方籲法庭考慮社會騷亂背景 蘋果頭版籲上街

控方邀請法庭採取司法認知(judicial notice),自2019年6月反修例運動開始,本港處於社會動亂及暴力事件頻繁發生的時期。在這段期間,《蘋果日報》刊登了題為《黎智英:倘修例傳媒冇得做》的文章。

而在政府宣布暫緩修訂後,報紙頭版題為「惡法擬暫緩但不撤、遊行前夕、林鄭緩兵、明天照上街」。同年7月1日更有示威者闖入立法會大樓。政府其後於2019年9月4日宣布撤回修訂條例草案,報紙頭版則以「Freedom Summer」作為英語標題。

image06 ▲ 2019年6月15日,林鄭月娥宣布暫緩《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控方庭上播片 稱黎智英多次與外國官員會面、接受外媒訪問 談及制裁

控方指,在《國安法》實施前,黎智英已多次與外國官員會談、接受外國媒體訪問以及在美國報紙撰寫文章。控方展示黎與美國、英國及台灣連繫的時間表,時間由2016年開始至2020年。控方亦在庭上播放8段黎智英與外國官員會談、接受外國或台灣媒體訪問的片段。

控方接著簡述黎智英與外國官員等人的關係。於2019年7月9日,《蘋果》刊登文章《蓬佩奧晤黎智英》。同月,黎會見美國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黎其後在何俊仁主持的網台節目《細說中南海》擔任嘉賓。《蘋果》網站報導黎在節目中的言論,包括:「黑社會文化就是要讓人恐懼、用暴力打低對方,跟共產黨如出一轍」,又指控中央政府管治下的社會是「恐懼社會」而不是「自由社會」。對於721白衣人襲擊事件,黎亦表示:「今次恐襲必須交由國際機構如聯合國或英美等國家,作公開的獨立調查。」他其後稱:「反送中行動發展至今,越來越需要國際支持」,報導提及「(黎)早前與美國國務卿會面時,對方問他:『美國可以怎樣做?』」,黎認為美國可以實施制裁,令中國官員可以知道後果。

控方指,當美國在2019年8月開始提出《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時,黎智英與香港民主委員會一同呼籲美國支持,並對香港及中國政府實施制裁。控方庭上展示時任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的 Twitter 截圖,顯示2019年10月與黎智英和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人會面。影片顯示同年10月25日,黎與李柱銘出席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的專題演講,黎發言指,以人道方式解決香港問題是貿易戰的重要考慮。

So pleased to welcome Jimmy Lai, Martin Lee and Janet Pang to the U.S. Capitol. My full support and admiration goes to those who have taken to the streets week after week in non-violent protest to fight for democracy and the rule of law in #HongKong. pic.twitter.com/maeTwTR8eV — Nancy Pelosi (@SpeakerPelosi) October 22, 2019

庭上展示黎智英與陳沛敏對話截圖 討論「賣港賊」制裁名單

於2019年10月及2020年3月,黎指示員工取消公司的「飯盒會」,因他需要出席由 Mark Simon 所安排的美國參議員會面。控方亦展示雙方合照。

2020年5月,《壹傳媒》前副社長陳沛敏告知黎智英,政府或會提出《國安法》。黎及後於 Twitter 發文,附有一張政協委員手持「支持國安立法 護航一國兩制」橫額的圖片,並在帖文寫道:「美國政府是否應該將他們納入制裁名單?」,同時標籤「#MagnitskyAct (馬格尼茨基法)」。

控方庭上展示黎智英與蘋果副社長陳沛敏之間的 WhatsApp 對話內容,當中顯示二人討論制裁名單,提及「賣港賊」字眼。黎智英又向陳提及,希望警察為他們所犯的罪行付上代價。

控方另展示黎智英與楊清奇之間的通訊對話內容,顯示楊向黎報告再有多兩名作者可供稿給《蘋果日報》英文版。

黎形容香港在「新冷戰」前線 籲美國以行動支持 包括派人來港

控方指2019年7月,黎智英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及其他資深參議員會面。控方又展示 WhatsApp 對話截圖,顯示同年3月李柱銘和陳方安生與彭斯見面後,黎向李表示現在似乎是在美國華盛頓游說的好時機,因現時氣氛「反中」和支持抗爭,美國兩黨對中國的敵對行動是顯而易見的。

另外,黎智英於2019年7月曾與「保衛民主基金會」的資深副主席 Johnathan Schanzer 進行現場對談。黎強調反修例是「最後一戰」,而香港人的反抗是道德力量的戰爭,又指美國政府是道德權威,其支持是有力量的武器,因此香港極需要美國支持,否則香港缺乏持續反抗的能力。黎形容「新冷戰」是關乎價值的鬥爭,而香港正在「前線」,他最後指,美國不能只說不做,同時亦要以行動支持香港人,包括派人員來港。

黎指有效方法是凍結中國官員戶口

控方展示黎智英與 Mark Simon 之間的對話截圖,2019年7月 Mark Simon 轉述時任美國國務院高級顧問 Mary Kissel 的要求,指屆時黎與副總統彭斯會面時,可提出建議美國可就香港局勢採取什麼行動,包括制裁的時機及對象。

The arrest of @JimmyLaiApple in Hong Kong is deeply offensive & an affront to freedom loving people around the world. When I met w/ Jimmy Lai @WhiteHouse, I was inspired by his stand for democracy & the rights & autonomy that were promised to the people of Hong Kong by Beijing. pic.twitter.com/ZwioCrvNb7 — Mike Pence (@Mike_Pence) August 10, 2020

黎智英另在 Signal 中向 Mark Simon 指,經深思熟慮後認為美國應該取消香港特殊地位,因為若美國與中國脫鉤,當香港這個唯一出路都關上後,便會逼使中國滿足美國的要求。

黎智英亦於2020年3月至7月與 Mark Simon 以電郵通訊,並提及最有效的方法是凍結中國官員的戶口,他們就會感到害怕。

黎於台灣節目稱:外國支持是我們唯一能夠撐下去

黎於2020年4月接受英國《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訪問,談及唯一能阻止中國及拯救香港的就是國際力量。另於同年5月,黎接受台灣 YouTube 頻道《Yahoo TV 一起看》的節目「鄉民來衝康」訪問,他表示:「我很想美國影響我們⋯⋯我很想英國影響我們⋯⋯我很想外國影響我們⋯⋯他們的支持是我們唯一能夠撐下去的⋯⋯外國的勢力是現在我們非常需要⋯⋯讓我們撐下去的。」

黎多次接受英美媒體訪問 表示:相信特朗普守信用、會制裁中國

於2020年5月,黎智英接受美國媒體《福斯財經》(Fox Business)訪問,他其後在 Twitter 轉載有關片段。他在訪問中提到:「是時候改變中國,這樣才能改變世界⋯⋯除非中國改變,否則我們不會有和平。」他亦指美國可採用很多途徑逼使中國改變,包括凍結中國的戶口及其於美國的金錢,同時停止出口科技及電子產品到中國。

同月,黎接受美國《彭博》(Bloomberg)訪問,他建議美國總統特朗普向中國實施制裁,並引述特朗普稱若北京確實在香港實行《國安法》並摧毀法律,他會認真採取行動。黎接着指:「我相信特朗普是一個守信用的人,因此希望他會向中國實施制裁。」

黎亦接受《BBC》訪問,再次促請特朗普對中國實施制裁,並解釋一旦《國安法》實施,將會是香港的「末日」,因未能保護在港商人,而香港亦不再是國際金融中心。

黎籲撤銷中港官員子女在外地的學生簽證

於2020年5月,黎撰寫文章表示:「我的 Twitter 帖文是否真的威脅到中國的國家安全?」他在文中呼籲,撤銷中國及香港政府官員子女在外地的學生簽證。

黎亦接受美國節目《Uncommon Knowledge with Peter Robinson》的訪問,他指需要美國協助制裁中國,而本港的特別貿易待遇不應被撤銷。

黎表示若實施制裁 有機會即使立《國安法》也不會執行

至2020年6月,黎智英接受《RFA 自由亞洲粵語》的訪問,他表示:「點都要抗爭,希望我哋有機會係美國、甚至歐洲其他國家支持下,我哋能夠保住法治同自由。」他又指:「而家中國處境唔係我哋覺得咁穩定⋯⋯李克強同習近平已經反晒面,你就知道佢哋下面嘅權鬥去到乜嘢地步」、「好緊要係外國盡量畀中國嘅壓力、制裁⋯⋯將中國專橫嘅做法阻擋住」。他認為外國若實施制裁,「有機會《國安法》就算立咗都唔會執行,或者執行都會將佢 water down(沖淡),唔會做到咁辣。」

黎撰文指引渡惡法令大陸法律凌駕香港司法 並籲人參與遊行

至於黎撰寫的文章方面,他在其專欄「成敗樂一笑」發表題為「請站出來保住最後防線」的文章,內容包括:「『引渡惡法』的作用,就像恐怖分子襲擊產生『可用性級聯』的效果,讓香港市民都被籠罩在恐慌的順民意識下,讓大陸無法無天的法律凌駕香港的司法制度。」他有提到:「修訂《逃犯條例》就是要摧毀『一國兩制』這個習帝的眼中釘⋯⋯『引渡惡法』就是讓中央的魔爪撕破《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最後防線。」他於文末呼籲:「請你們相信群眾的力量,加入今天反惡法的示威遊行吧!」

另一文章題為《諗移民定諗遊行》,內文指:『「逃犯條例」還可以隨時拉你鎖你,多神奇的權力,多神聖的地圖啊!」、「若我們人多勢眾站出來遊行⋯⋯」及「我們會去到盡,堅決抗爭到底的事實」。

黎另在文章《為自己和下一代 阻擋香港沉淪》表示:「你要跟中共講法律,你從火星來的嗎?」、「修訂逃犯條例就是奪去香港的法治,拿住大陸那套陽光司法在港任拉任鎖肆虐橫行」、「香港無形中成為了集中營」、「若我們今天還有機會行出來發聲,卻袖手旁觀」。他最後呼籲:「請看前一步,六月九號花三小時,為自己和下一代留下阻擋公義沉淪的足跡。」

黎要求將陳方安生與美國副總統彭斯會面的消息散播

另外,黎於2019年3月通知《蘋果日報》的社長張劍虹,要求將陳方安生與副總統彭斯會面的消息散播開去,於是翌日的報紙以《彭斯晤陳太 關注港人權 學者:高規格接待向京施壓》為頭版標題。

同年4月,黎指示副社長陳沛敏訪問「銅鑼灣書店」前店長林榮基,翌日的報紙題為《送中例殺埋身 林榮基流亡台灣 臨別呼籲 守護香港明日上街》。

image07 ▲ 佩洛西(左)、林榮基(右)

控方開案陳詞未完,案件明日續審。

黎智英否認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派出一名代表,該人士代表3間公司同樣否認上述兩罪。

黎亦否認另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另面對的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方則申請存檔於法庭,獲法庭批准。

首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另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黎智英於2020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間,與 Mark Simon、陳梓華、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中國或香港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其他人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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